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 浏览量:
4月4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了首项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会议。副院长陈节、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姚金龙、副主任委员丁红梅、主要研究者及伦理委员会其他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姚金龙主持。会上,陈节为委员们颁发了聘书。他表示,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的工作,希望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伦理和科研意识,确保项目审查质量和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助力。
随后,姚金龙宣读了本次伦理审查会议议程,强调了审查会议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并提醒与所审查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进行回避。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云燕介绍了此次审查项目的一般概况。主要研究者张先如就本次项目“评估TQB2618注射液联合治疗方案在晚期食管鳞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b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设计以及研究参与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向伦理委员会做出详细汇报。最后,项目主审委员与参会委员针对该项目的试验方案、知情同意、应急预案以及研究参与者的安全和权益保护等问题向研究者进行了提问。经过研究者答疑和委员充分讨论,全体与会委员通过书面投票方式对试验项目进行投票表决,姚金龙宣读投票结果。
我院于2023年1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为确保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性和科学性,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科学、健康的发展。